“一人开公司感觉不错!” 从2006年1月起实施新《公司法》以来,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条款备受关注。昨日,长沙市第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领到了营业执照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嘉向记者表示,自己办好一人公司“很有信心”。这家一人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屋检验、家装咨询、房地产经纪等。
新《公司法》实施两个多月后,姗姗来迟的一人公司究竟离个人创业有多远?个体户摇身变成“公司老总”,其中利弊几何?有关专家指出,虽然现在注册情况并没有预期那样火爆,但今后一人公司很可能成为个人创业者的新宠。
个案:瞄准房屋检验新行当
在长沙市工商局注册大厅,长沙第一家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嘉,从长沙市工商局副局长王浩林手上接过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”。他兴奋地说,和以往的个体户相比,自己终于开办了一家具备法律效力的一人公司。
这家经营范围涉及房屋检验、家装咨询、房地产经纪等方面的公司,注册资金为10万元。
房屋检验这个行当,可真是大家眼中的新行当!作为该公司重点经营的新领域,其具体内容有房屋结构、天花板、墙、地面、水电等房屋质量的检测,为消费者提供专业而真实的证据,协助消费者与开发商协商矛盾等等。
为什么想到要成立一人公司呢?
“一家公司的检测结果,往往比个人的结论更可信。”李嘉回答称,开办一人公司可灵活地处理事务,提高行业的专业水准。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,公司可为消费者提供房屋质量信息,消费者可以掌握着证据与开发商协商。
现状:多数个体创业者很谨慎
据了解,目前的一人公司更适合这类人群:初始创业、能拿出的资金比较有限、自己有一技之长或一定的从业经验及背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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